泉州市四措施加强改革后续市场监管

01.11.2014  01:14
  一是市政府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全市64个市场监管部门的343项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后续监管机制。二是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及村(居)委会、公用企事业单位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职责,初步形成许可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和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三是市工商局出台《市场主体抽查办法(试行)》,以市场主体资格、市场经营行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为重点抽查内容,促进监管方式由巡查向抽查转变。8月以来抽查市场主体18次、1122户,立案查处7起。四是强化信息公示与信用监管,由市信息化局牵头建设全市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共享与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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