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四个“进一步”夯实安置帮教基础

29.09.2016  17:38
      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制度。一是利用中央和省里两套安置帮教平台切实加强预释放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掌握预释放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日后安置帮教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做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监所和安置帮教机构的工作对接,及时清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已释放人员信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前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后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三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衔接,切实落实对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的措施,提高接送率,确保无缝衔接。切实做好“三假”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教育管理、外出务工跟踪管理等工作,防止脱管漏管。

  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联系税务、工商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办证(照)、税收、贷款、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人社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沟通教育部门对刑满释放人员继续入学接受教育符合条件的申请教育救助;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里社会救助政策,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制定地区性社会救助政策,做好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如沙县司法局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沙县特殊人员“1+8”创业模式的工作方案》,通过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的同时,努力解决其生活、工作、学习中面临的困难问题,落实特殊人员的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救助等政策,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进一步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刑释人员安置基地29个,今年上半年以来安置刑释人员28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50人。各县(市、区)全部已建成两个以上安置帮教基地,一是依托当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建立两个以上真正发挥作用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为“三无”等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临时性食宿、教育、救助与培训等服务;二是以点带面大力宣传推广有特色的安置帮教基地的做法和经验,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和地方促进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依托基层党委、政府组织,发挥工会、工青妇、妇联、个私协、就业服务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政治、法律、道德和时事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努力清除他们受到个别监所监区不良风气的影响,激励他们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自食其力;与共青团开展广泛合作,建立健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思想认识、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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