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四个要求”推进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

14.08.2017  20:06
                                  

8月14日,漳平市安委办召集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等18个市直部门和16个乡镇(街道)分管安全领导召开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会上,该市政府副市长陈良斌进一步解读了全市醇基燃料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并进行了再认识再部署,会议针对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个要求:

一要勇于担当,落实好属地与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履行职责。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制订细化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各层级各岗位职责,确保专项整治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会上,明确了负责整治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整治牵头部门,要求各单位依法履职,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二要全程管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要从餐饮场所等使用单位入手,追本溯源,对醇基燃料的来源、运输车辆等一查到底,全面开展本辖区内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使用的情况排查,完善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教育、卫计、文体、旅游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厨房、食堂使用醇基燃料进行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漳平工业园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对自身食堂使用醇基燃料进行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三要整治到位,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行为。要求安监局强化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醇基燃料及甲醇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交通局要加大力度查处不具备资质运输醇基燃料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危险货物停车场的安全检查;交警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醇基燃料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将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列为“九小场所”(指小餐馆等九类场所)重点整治对象,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商务、燃气主管部门等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使用隐患整治,引导其改用燃气等其他燃料。

四要宣传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要大张旗鼓宣传醇基燃料油的基本知识和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的危害,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家喻户晓。  (漳平市安监局 陈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