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司法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18.02.2016  10:35
2015年,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强素质、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的突破口,作为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为闽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进位。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协助确定阶段性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环节,精心培育试点,扩大提高覆盖面和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继续深化“法律六进”,结合“综治宣传月”、“三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开展各类活动1400余场,发放资料75万余份,辐射逾57万人。先后组织对10个县(市、区)、30个市直单位进行“六五”普法检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省上对我市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并获得肯定。在全省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举办五期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法治讲坛”,为市直机关80余个单位的领导干部授课。推动乡村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先后在延平、建瓯、政和、光泽、松溪等地建成一批法治主题公园。累计命名表彰8个国家级、61个省级、44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以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为推手,增加了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工作在综治考评分值中比例,并首次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综治考评体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维意识。 二、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健全完善“大调解”体系,县、乡、村三级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各类调委会2180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16个;建立174个行业调委会,实现重点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市、县“公调”、“诉调”、“检调”机制全面建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共排查矛盾纠纷17312件,调处成功17253件,成功率99.7%,有效减少了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9月,南平市局被全国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动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创新,“南平解法”上升为“福建解法”,连续四年实现纠纷发生数和激烈程度双下降。落实与县(市、区)政府、武夷新区相互协作支持备忘录,43位律师担任市、县两级政府及武夷新区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建议588件次;共有律师127人次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152件次,服务侨台企业187件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转发市司法局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贯彻落实意见》,统筹推进以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23个乡镇(街道)、1551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分别完成总数的88.5%、94.7%;217个社区(居委会)100%建立了法律诊所。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陈冬书记,省司法厅陈勇厅长的批示肯定。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长效机制,全市律师396人次参与市、县政府信访接待工作,解答咨询2857人次,参与涉法案件调处420件次、积访缠访案件评查35件。组织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及基层法律服务等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去,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法援案件3187件,挽回损失5876.26万元;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1万件,受理司法鉴定案件2226件。 三、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马上就办”活动,于10月底完成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梳理,共保留行政责任事项77项,其中,行政权力类38项、公共服务类9项、指导协调类16项、发展规划类3项、政策法规类1项、其他类10项,含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项。简化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流程,将办件时间压缩在法定时限50%以内,行政效能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共办结各类公共服务事项94件,其中律师证核发17件,律师事务所设立3件,律师变更执业机构4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2件,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3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9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56件。通过抓学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督促落实等方面,突出窗口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顾大局、善服务、抓落实、转作风、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调整和修订市级行政执法平台的相关信息,建立行政处罚网上审批流程,确保局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四、强化事中行政监管力度。修订了《南平市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对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等进行完善。对市司法局的行政监督检查权工作手册进行重新梳理,并汇编手册印发各行业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各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订相应考评内容,明确和细化考评标准,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上年度执业过程中执业资质、执业表现、教育培训、内部管理、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及网络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还将作为下次年检注册和延续登记的重要依据。全市共有8位司法鉴定人在年度考核中,因全年未执业不予考核。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公证办证、司法鉴定等业务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对执业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建议和时限,同时要求各服务机构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将进行抽查落实整改的情况。对业务卷宗坚持实行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领导抽查相结合、综合科室与业务科室监督检查相结合、处理违法违纪与表彰奖励相结合,防止事中监管缺位。全年共督查通报61次。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好投诉查处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市协会做好对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惩戒工作,对办结的投诉案件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归档,由专人保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律师执业被投诉情况还将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畴进行考量。截至目前,受理了7件投诉,经调查,3件协会要求整改,4件不予受理。全市给予违法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累计警告735人次,治安处罚36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60人。通过查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组织入矫解矫宣告评比、信息系统集中抽查、矫正案件质量评查、编辑矫正业务指引和执法资格考试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组织四次矫情分析会,加强对全市矫正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与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南平市社区矫正档案整理办法(试行)》,得到省厅肯定,《中国档案网》、《闽北要讯》先后作了专题报道。不断健全网络,强化分类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截至11月25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390人,在矫2048人,重新犯罪率为0.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共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2491人,帮教率99.98%,安置12471,安置率为99.82%。积极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初任培训,加强考核管理,确保新选任的52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履职到位。市局还分别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加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司律人员新型关系的构建。 五、推进政务公开阳光作业。市局重新调整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南平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南平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和《南平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重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于干部选拔、财物审批权、行政审核申报权等6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监察室负责人列席局务会,对3万元以上大项经费开支,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今年,市司法局的电气化教育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及法治主题公园等项目通过网上竞价和公开招标等形式进行采购,总金额达51.9万元。并在机关政务公开栏定期不定期公示局机关“三重一大”内容、“三公开支”等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局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将涉及民众利益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                                                                 南平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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