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总结及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5.01.2016  10:40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  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5〕62号),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在泉州市司法局网站和宣传栏上公示,并把泉州市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成书,方便群众,更加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二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54号)部署要求,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涉及企业、公民办事的各种证照(卡)、执照和企业、公民办事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出具的证明类材料,共30项,  其中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15项。

    (二)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出台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办法;开展“化解纠纷促和谐,助力建设新福建”力建设新福建”、“矛盾纠纷百日大排查大调处和对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专项活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6924件,调解成功16596件,成功率98.06%;其中41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共调解案件2173件,调解成功2138件,成功率98.39%,以占全市0.3%的调解员数量,调解了全市13%的案件,形成人民调解品牌示范效应。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和特殊人群排查管控“百日”专项活动,严格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全市共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赦84名社区服刑人员,做到材料齐全、证据充分。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21人,累计解除3515人,目前在册4432人,今年重新犯罪率0.1%;新回归刑满释放人员5541名,已安置5539名,安置率99.96%,已帮教5541名,帮教率100%。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构建“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继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健全法律援助与公检法衔接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60件,同比增长12.51%  ,受援人达7210人次;办理群体性案件99件,涉及人数3069人。

    (三)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市新局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市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158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78万份。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定期开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开展以律师为主体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泉州司法在线”、“永春普法”、“丰泽普法”、“洛江普法”等一批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与日俱增。丰泽区还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邀请律师在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举办法治文学作品征集活动,全市共建成65个规模较大的法治文化阵地。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省司法厅陈勇厅长对我市的做法作出批示和充分肯定。10月下旬,省“六五”普法检查组对我市“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指导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昆贞还专门就我市的“六五”普法工作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泉港区前黄镇凤阳村等3个村被命名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规范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关系为着力点,以年度考核检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健全完善律师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五大类共77人律师专业人才库。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第二届律师与公诉人电视论辩赛,推进律师行业岗位练兵。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公证案件质量检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和质量建设,开展鉴定机构非法设点和鉴定咨询公司的清理工作,开展亲权鉴定及酒精检测鉴定质量专项检查,制定出台伤残鉴定标准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8016件,收费13446万元,参与服务重点项目170人次,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688件次;各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8740件,收费1502.51万元,其中办理省市重点项目各类公证121件,涉及标的18.16亿元;各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业务17602件,收费2015.3万元。圆满完成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泉州考区的考务工作,合格率达19.5  %。

    (五)认真落实司法行政改革新任务。认真做好省、市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12人被聘任为省级人民监督员、30人被聘任为市级人民监督员。加强与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全体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共有6名人民监督员参与2起不起诉案件的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市府办的名义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率先在全省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丰泽、晋江、石狮、永春四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也建成并投入使用,安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完工;对现有“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升级,建成公共法律服务语音平台,今年来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咨询6686人次。积极创新服务载体,晋江市开通法律援助、公证信息平台,实现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指派、网上查询、网上监督和公证网上预约,构筑线上、线下立体式的法律服务模式;永春县借力美丽乡村“智慧党建+”广电网络云平台,在全省首创将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36项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纳入云平台,将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送进千家万户,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贴身式的法律服务。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914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达36.65%,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协调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市共有136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创建率达83.44%。继续推进市、县两级社区矫正中心和“中途之家”建设和管理,举办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来泉调研时,专门莅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市社区矫正中心考察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省司法厅王敏夫副厅长对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经验予以批示推广。协调落实我市基层司法所机构升格为副科级,目前全市已配备司法助理员369名,编制使用率95.3%;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36名,配备率83.4%。强化基层工作保障,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均与当地财政局联合出台明确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市局转发晋江、惠安两地关于加强对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日常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管理指导。

    (七)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认真开展“三比一看”活动,强化“滴水穿石”、“马上就办”理念,促进行政服务进一步优化。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在全市律师队伍开展“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教育,提高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的意识;举办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业务研讨和专题培训班,组织律师、公证员参加省律协、省公协举办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局党组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全系统共2000余人次接受教育。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违规违法案件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服务行业投诉22件(其中律师行业18件、公证行业2件、司法鉴定行业2件),作出行政处罚2件、行业处分2件、正在查处4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逐步实现运行流程标准化、环节透明化、信息公开化。

    二、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泉州”和“法治泉州”建设,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泉州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和打造“影响东亚、面向世界的多元文化都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分批抓好全市12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到2016年底,全市有6个以上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逐步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力争2016年底覆盖率达50%,并推动各县(市、区)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对接省级网上法律服务大厅,打造市级网络服务平台,并将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状态跟踪、结果查询、网上投诉、网上监督”一网通,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和落地法律服务,逐步实现网络服务全覆盖。

    二是广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找准服务经济的切入点,主动融入泉州产业转型升级,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引导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25”、知识产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环境治理等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做好扶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落实好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人员选任、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奖惩激励等办法,按照方便易行、务实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运行模式,着力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服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划定律师不得触碰、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有不良执业记录律师的重点指导监督。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法律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和开展分类培训,组织实施法律领军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规划,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机制上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支持,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新三难”问题(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二)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全力做好“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制定并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七五”普法启动实施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探索法治宣传新载体,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普法覆盖率、法治宣传村居入户率和知晓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6年,县级普法讲师团组建率达到100%。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认真落实法治泉州创建规划,巩固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法治泉州创建水平。

    二是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积极参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加快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集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因互联网技术应用出现的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给现有利益关系、经营方式、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力争推动每个县(市、区)建成1-2个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行业性调委会,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人民调解就跟进到哪里”。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达到85%以上。

    三是全力做好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切实规范调查评估、矫正衔接、奖惩监督等环节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

    (三)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查找当前制约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对接中央、省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研究谋划我市司法行政“十三五”发展蓝图,切实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推动我市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具体工作上来。

      二是主动抓好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真正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下大力气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问题,努力使广大干部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更加具体深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三是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局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个责任”的落实,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是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编制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行政办公条件。继续抓好基层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强化基层工作保障,落实好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推动出台市、县两级法律援助经费和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交叉互检机制,形成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泉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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