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10.05.2015  19:28
      福建长安网5月8日讯(陈子彧)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立足实际,突出福州特色,以创新“五种模式”为抓手,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得到大力推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4月底,全市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914名,累计解矫13299名,现有在矫人员4615名,重新犯罪23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3%,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工作成效得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何晔晖,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以机构设置+中途之家+监管中心为切入点,

打造市、县、乡(镇)三级机构监管新模式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市社区矫正试点于2009年2月在四区一市正式启动,2010年1月扩大为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乡三级先后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组织网络。2011年4月,在市司法局设置了社区矫正处,各县(市)区也先后设置了社区矫正科,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执法管理工作。       2011年11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救助机构——“中途之家”,为全市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三无”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和救助。2012年3月,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2013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招收12名社工,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手机定位抽查。2014年11月,加大监管力度,投入130多万元对市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全天候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时,实时向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发出预警指令,责成其在第一时间组织追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核查情况,同时,每月对全市信息化使用情况和社区服刑人员手机监控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市、县、乡(镇)三级监管模式。同时,在全市推进监狱入监模式的县级“社区矫正交付接收中心”和“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实现入矫登记、学习培训、训诫教育、心理矫正等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一站式完成。173个司法所均设置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宣告室、档案室,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以及汽车等设备,为社区矫正开展提供了工作平台和物质支持。   以科技监管为切入点,打造“六位一体”的信息化监管新模式       严格的监督管理是保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的客观要求,也是有效预防再犯罪、保障社会公众安全的必然要求。       为此,司法局下大力气,加大监管力度,打造集电子围墙、人脸考勤、声纹识别、电子监控、远程监管、执法记录“六位一体”的全方位监管手段,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到监管无所不在。一是设置“电子围墙”。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配发定位手机,实现监管全覆盖。通过该系统定位和轨迹跟踪技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全天候实时监控。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一旦超出限制活动范围,系统会自动向其发出警告信息并同时向司法所报警,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形成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二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目前,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已安装人脸识别考勤机185台,杜绝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社区服务、集中教育冒名顶替等现象。三是试点声纹识别系统。在晋安区、马尾区、闽侯县等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声纹识别、身份验证,利用科技手段防范人机分离现象。四是在罗源县试点新一代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系统(俗称“电子脚环”)。利用防拆卸、设备关机提醒、GPS定位和北斗卫星双重定位等技术,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人机合一,预防脱管失联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五是实行远程视频监管。通过市级监管指挥中心的云系统,实现对各县(市)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远程心理矫正会诊等功能。结合每月基层上报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计划表,市、县两级司法局可对基层司法所开展宣告、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情况的远程监控和实时录像查证,确保教育改造不走过场。六是配备执法记录仪。在全市已装备153台集摄像、拍照、录音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既有效监督了司法所走访落实情况,又为正常执法、暴力抗法提供证据,维护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正当、合法的权益。“六位一体”的全方位科技监管模式,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的跨越,真正实现“实时监管、监督到所、管控到人”。   以探索重点人员重点监管为切入点,打造分类管理新模式       深入开展上门走访和重点排查,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性质、犯罪原因、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分别确定严管、普管、宽管等管理类别,加强分类监管。把无生活来源、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患重病、精神病、有重新犯罪倾向等“五类”社区服刑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实施有效监管。在福清市试点对涉毒人员开展尿检,对重点年龄段(18-45周岁)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不定期抽样尿检,做到预防重新犯罪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在鼓楼区重点开展职务犯罪类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探索出“人员备案、分类管理、提级审批”管理方法。加大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社区服刑人员救治救助工作力度,将此项工作列入2015年综治考评,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此类人员监管到位、救治及时,不发生大事件。强化考核奖惩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评分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       2014年11月,台江区司法局后洲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因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裁定减刑,系全市首例。同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及时依法落实处罚措施。累计已有1360名服刑人员受到警告处分,118名受到治安管理处罚,162名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77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因条件消失或违规被决定收监,6名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假释,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   以与高校联合开展理论研究为切入点,打造教育矫正新模式       教育矫治工作是社区矫正的重要任务,司法局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个案矫正等形式,矫正其品行恶习和心理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一是钻研专业矫正方法。在总结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作出版了《矫正理论教育》、《认罪服法教育》、《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社区矫正研究论文集》、《文件汇编》和《社区矫正执法手册》、《福州社区矫正》(季刊)等书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同时,与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有效探索集中教育新课程和新模式。二是严格落实教育矫治。建立市曙光教育服务中心和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整合资源,实施集中教育。同时,采取集中授课、播放法制专题片、发送法制宣传短信、旁听法庭审判、入监参观,参观林则徐纪念馆、百年禁毒展及革命烈士陵园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政策、社会公德、思想品德等教育。建立社区服务基地242家,通过社区服务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增强社会责任心。在福清市探索实施心理矫治。通过建立沙盘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师等方式,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矫正他们的违法犯罪心理。三是开展适应性帮扶。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承担安置就业义务,共建立安置就业基地91家,安置就业346人,有效缓解了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难问题。同时,我市还建立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与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先后有40余名学员顺利学成电工专业、咖啡调制和烹饪技能,为更好地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就业基础。   以试点统一社区矫正工作服为切入点,打造队伍建设新模式       把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作为实现严格依法监管的关键点。全市已配备司法助理员362名,每司法所平均2.1人,是社区矫正一线执法力量。按照15:1的比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422名,目前已建立起一支由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以及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的工作力量。       一是开展军事化培训和业务培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封闭式军事化训练及业务培训班,开展了心理科学运行培训、信息化工作培训、《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培训等,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监督教育管理方式,为社区矫正工作正确施行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试点统一工作服。在长乐市探索试点社区矫正工作服,提高执法活动公信力。目前,长乐市3个司法所已经配发到位,5月底将实现对18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制服的全面配发。服装的统一规范,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实践工作中身份标识不强、震慑力不足、公信力不高等问题。三是表彰先进典型。去年9月,召开全市司法协理员先进事迹报告视频会,对22名默默耕耘、爱岗敬业、勇于开拓、无私奉献的先进司法协理员予以表彰,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比、学、赶、超热潮。今年4月,鼓楼区司法局华大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刘倩文被评选为八闽正能量“2014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来闽调研工作时接见并慰问刘倩文,要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要向刘倩文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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