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注重抓建设促进了职能、队伍、基础三加强

10.03.2017  14:08

  近年来,龙岩市司法局围绕发展抓建设,使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得到加强。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保障、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职能,积极主动参与服务全市“三大战役”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项目落地攻坚战役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推脱贫攻坚战役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意见》四个文件,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三大战役”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队伍建设责任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先后推出了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连城县庙前司法所所长邹富华和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龙岩市级劳模荣誉称号,被推荐为司法部、人社部表彰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新罗区西陂司法所所长陈如金等先进典型。 三是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自2010年以来,完成了县(市、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4个,项目批复总投资267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资金14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83万元。全市完成了132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总面积37739.2平方米,所均面积200多平方米,基层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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