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27.05.2015  11:24

      日前,永安市司法局制定出台《永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办案补贴规定》,办案补贴标准比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一、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每件200元,检察起诉阶段每件200元,法院审判阶段提高至每件700元;民事案件(含仲裁类)提高至每件800元;非诉讼案件提高至每件400元;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每件200元;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每件200元。

      二、法律援助人员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需到本市乡镇办案的,每件案件另支付差旅包干费200元,到本地区跨县(市)办案的每件另支付差旅包干费300元。

      三、对群体上访、涉案人数众多、跨年度重大疑难案件,经审核后,办案补贴费可以在上述补贴标准外,再行予以适当补贴,但最高不得超过补贴标准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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