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推动“七化”建设,开创法治福州建设新局面
“七五”普法以来,福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实际,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夯实基层基础,以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以品牌打造和项目推进为抓手,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数据化、责任化、项目化、精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和制度化,为推进法治福州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一是把脉需求,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数据化。建立纵向到底的需求调查征集机制。 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利用已建成的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在村(居)依托司法所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12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93个联络点,不定期面向广大百姓群众开展需求的调查、征集、整理和分析; 打通横向到边的法律需求征集渠道。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不但从司法行政系统内如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情况和数据中展开需求的分析,同时也从各成员单位和执法司法一线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相关数据中,获取社会法律需求的信息; 搭建覆盖线上的法律需求征集平台。 依托“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等线上平台,通过设置法律需求留言板、在线法律咨询、线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集群众的法律需求。“七五”普法以来累计梳理27663人次的法律需求4215条,提供网上法律咨询12762件。
二是建立清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责任化。 制定出台《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落实了健全学法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深化“法律六进”等八项具体工作任务,规定了各项任务分阶段的完成时限,并强化了保障措施。同时,对46个市直相关部门报送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市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坚持普法工作与普法实践相结合,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三是培树品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项目化。 福州市全面推进“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确立了25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成效凸显。 在企业: 打造全省首个市级法治企业创建示范基地仓山区金山御景商务中心,设置有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法治书吧、法治文化园、法治沙龙和阳光法治长廊等多个功能区,同时引入福州仲裁委,设立仓山分会,成为全国首家仲裁功能法治园区,方便中小企业通过仲裁解决各类法律纠纷。 在社区: 鼓楼区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升级“一村居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工作点集法律服务、法治讲堂、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让广大社区居民零距离、均等地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在乡村: 重点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长乐市营前街道长安村,村内因地制宜,建有法治讲堂、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图书角等,巧妙设置众多法治文化元素,如水墨法治宣传墙,花圃法治挂件,造型古朴典雅,与村内环境相得益彰,法治氛围浓厚。 在学校: 福清华侨中学把华侨爱国爱乡精神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与法治文化教育等有机融合,在校园内巧妙设置灯杆吊牌、法律词汇牌、法治大事件,法治名人文化牌和法治典故长廊等法治元素,同时与当地司法局、禁毒大队多部门联合,在校内的法治文化角专门开辟禁毒主题展示厅,将校园打造成为浑然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在军营: 连江县在驻闽部队“红四连”营区中共建的军营法治园,包含法治警示教育室和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长廊三部分。警示教育室通过图文案例、视频点播、警示案例墙等方式,给参观者以震慑警示;法治园借助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元素,实现生态休闲和法治宣传的相互渗透、相互映衬,培养官兵的法治信仰,强化官兵的法治理念。
四是细分载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精准化。 根据基层群众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精准定位,细分受众。 电视媒体上, “六五”普法以来成功开展“和谐福州 法治先行”系列主题访谈,节目定位明确,内容权威,联合各市直单位部门,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邀请律师和各领域的专家现场讨论点评,打造电视法治时评精品栏目。同时在福州电视台制作全新方言普法栏目“攀讲说法”。定位广大地方基层群众,采用方言普法情景剧与律师方言讲解相结合的形式,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深受群众喜爱。2017年,栏目在形式上进一步创新,尝试脱口秀、新闻串烧点评、动漫、趣味闯关等不同的节目形式,同时增加播出频率,每周更新,形成福州本土电视类精品普法品牌。 新媒体上, 积极整合全市有影响力的普法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抢占新媒体的制高点。开通“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全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的各类信息,在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微信排行榜中长期稳居一、二位,在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司法行政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最高排名至全国第二位,三篇推文进入全国司法行政微信热文榜前10名。2017年初开通的“法治福州”政务头条号,在第一季度全省司法行政头条号影响力排行榜中,最高排名位列全省第一。 传统纸媒上, 通过福州日报、晚报、福建法治报开设普法专栏专版专题,每周2期,用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面向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的读者群体开展法治宣传。
五是深化创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规范化。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共有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0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8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是坚持开展青少年法治创建。 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大力构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与市教育局等部门合作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三是创新开展高校法治创建。 与阳光学院、江夏学院等在榕高校法律系合作,开展各类大学生法治社会实践活动。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企业创建。 与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联合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打造市级法治企业创建示范基地并在全市铺开培育法治企业创建示范点14个。五是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2017年在全市开展“法治进乡村”系列活动,多举措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
六是发掘文化,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特色化。 “七五”普法期间,市司法局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合作,制作了《闽都法治文化》六集专题节目,充分挖掘福州法治文化内涵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全面回顾当代福州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当前福州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宣传与法治创建工作的开展。2017年,在《闽都法治文化》专题节目的基础上,对福州的法治文化展开进一步的深入挖掘和提炼。以政府购买,项目外包的形式,委托福建师范大学著名法学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对近现代福州的重要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进行细致的梳理,发掘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找寻文化自信的源泉,提炼出福州法治文化的理念和法治文化符号,形成福州法治文化的名片,为建立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福州现代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形成与全面依法治市相适应的良好法治氛围,探索法治文化与德治文化相互补充促进、相得益彰的福州路径提供文化引擎,以此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七是完善考评,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制度化。 福州市将各县(市)区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列入全市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中,逐年开展检查考评。在开展检查考评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听取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邀请高校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共同探索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福州市县(市)区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细则》。2016年,参照依法治省“1+N”考评模式,福州市调整完善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检查考评方案,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考核依法行政部分,公正司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基层民主部分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抽调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考评小组,对各自对应的业务内容进行检查考评,市依法治市办负责统一协调并将成绩汇总后报送相关部门。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不断提高检查考评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以制度化推动法治福州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