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在全系统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24.03.2015  09:5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泉州市司法局日前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内案例的收集,市律师协会负责市直各律师所案例的收集。市司法局在收集汇总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所报送的案例后,将组织业务骨干对所报送案例进行筛选审核,并集结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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