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农村沼气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09.09.2015  17:43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连续7年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加大支持力度,先后落实和争取资金0.6亿元,采取沼气建设与“三建”(建池、建房、建生态庭院)、“五改”(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相结合,取得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我市在发展沼气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做法: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建设重点在村户和养殖区域,进村入户,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广。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指导,突出特色。 (2)提高综合效益。 把户用沼气建设与生态农业、菜篮子工程、小康村、生态村、改水改厕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相互促进,达到共同发展目的。 (3)加强技术培训,推动项目申报、建设与管理。 在执行国家有关沼气建设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上,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大沼气生产工的培训力度。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调动各方积极性。 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涉及到千千万万的农户,为做好典型示范的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并借助网络技术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全市上下形成共识,使广大适宜建沼气池地区的干部群众都能充分认识沼气池的生产、生活和生态效益,配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使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在广大农村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各项目县市也积极配合做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讲开发利用沼气的意义。(5) 典型示范带动技术推广。 新形势下推广农村沼气的重点是结合实际开展综合利用,因此,示范推广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为了搞好示范推广,我们一方面抓住已有的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一方面通过实施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投资项目,精心培植高标准示范农户。通过示范户的直观效益体现,引导和带动农户积极投资、投劳参与沼气建设,效果十分明显。 (6)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一是根据农业部和发改委制定的《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沼气项目的建设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农业部项目设备招投标采购规定,确保项目设备质量和后续服务及时到位。三是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 (7)积极探索乡村沼气服务网络服务形式。 优先在项目村发展培训沼气生产工、维修工,能长期为建后服务提供便利。 (8)大力开展沼气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在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中,我市注意将农村沼气建设与农业主导产业相结合,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指导,突出特色。

通过大力推进沼气建设,取得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成效。 一是助农增收功不可没。 户用沼气不仅解决了农户用能,节约燃料,还减少农药化肥等支出。沼液沼渣不仅是一种高效有机肥料,还可促进农作物品质、提高农作物产量。每口沼气池年均增收节支2000元以上,全市年创直接经济效益达3000万元以上。 二是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年产沼气1050万立方米,由此开发和节约能源总量达7.78万吨标煤,年减排二氧化碳5.17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硫0.04万吨,年处理畜禽污水总量170万吨。 三是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通过户用沼气建设,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水、改路等,彻底改变了粪便四溢、蚊蝇孳生、“脏乱差”的农村卫生环境,同时也改善了居家环境,阻断吸血虫等疾病传播途径,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使广大农村妇女从烟熏火燎中解脱出来,提高了生活质量。2.1万户沼气池,每年可处理人畜粪便21.8万吨以上,所产沼气可替代薪柴4.2万吨,可使7.3万亩林地免遭砍伐,减少水土流失4.2万立方米。 四是配套服务逐步完善。 2.1万户沼气池,近6.3万人从中直接受益,306余名沼气生产工、260名沼气物业管理人员、1370名农技畜牧技术人员受到了技能和新技术培训,成为新农村建设重要力量。 五是实现农业良性循环。 农户养猪,猪粪用来发酵产生沼气,沼气用来发电或者用作燃气供农户家庭使用,发酵剩下的沼渣用来培育果林,既减少了化肥的使用,又能给果林带来高产。整个模式既减少了污染,又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这就是典型的生态农业,我市目前大力推广猪-沼-果种养殖业相结合循环农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