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7个市县区获国家级生态市称号 厦门也在列

12.10.2016  16:41
美丽的白鹭洲风光。(记者王火炎航拍器摄) -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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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白鹭洲风光。(记者王火炎航拍器摄)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黄璜)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环保部发布公告,决定授予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厦门名列其中。

  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走过了14年的历程,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每一步都迈得坚实有力。2002年11月,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厦门生 态城市概念性规划》的编制工作,2012年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国家生态市进行全面部署。2015年6月5日,市委、市 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5年8月,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组对厦门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开展考核验收,重点检查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考核验收厦门创建工作。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成为福建省首个通过验收的城市,也是全国第二个通过验收的副省级城市。

  【数字】

  146个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共有146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占行政村总数的93.6%),14个涉农的镇(街)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海沧、集美、同安、翔安4个涉农区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

  【短评】

  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市,这无疑是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征程上至关重要的一个里程碑。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厦门将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 者,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链接】

   又一张新名片 厦门获评“国家级生态市”称号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曾昊然)日前,记者从国家环保部官网了解到,厦门获评“国家级生态市”称号。这也是继“厦门蓝”以后,厦门的又一张新名片。

  据了解,这次环保部对包括福建在内的7个省的40个市、县、区授予了“国家级生态市、县、区”称号,其中厦门在列。而福建除了厦门以外,还有泉 州市,福州市晋安区、鼓楼区,连江县,闽侯县,泉州市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漳州市龙文区,平和县,柘荣县,武夷山市,松溪县,光泽县 等市、县、区获评。

  目前,厦门市共有146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占行政村总数的93.6%);14个涉农的镇(街)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海沧、集美、同安、翔安4个涉农区获得国家级生态区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