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体育局与市卫生局、市安监局联合对市游泳场所进行抽查

04.08.2014  18:32

7月30日至8月1日,为配合《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市体育局与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进行抽查。

此次主要抽查了省游泳跳水馆、源脉游泳馆、福州八中游泳馆、马尾晨辉馆、福清融侨酒店游泳池、火车头游泳馆、长乐泳冠游泳中心、金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主要对游泳场所是否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游泳)、按规定配备人员、安全设施和标识。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主要对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及泳池水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抽查的几家游泳场所情况较为良好,基本都能达到各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一步,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对辖区游泳场所进行检查,积极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卫生的游泳健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