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结束
01.09.2022 12:51
本文来源: 政府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31日结束。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分配方案的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福州企业家日”的决定》,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福州企业家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忠主持31日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成财、郑云春、李凡、陈曾勇、游通铃、陈忠霖,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治良,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市人大各专委会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昨日先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分组会议之后召开全体会议,通过表决事项。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张忠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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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2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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