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结束

29.10.2021  11:11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28日下午结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陈春光、关瑞祺、肖华、李凡、陈曾勇,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林中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的决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相关法规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全体会议还进行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为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当日上午还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建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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