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27.10.2021  10:05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26日上午召开,会期三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陈春光、关瑞祺、肖华、李凡、陈曾勇,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林中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体会议首先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更加深刻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更加准确地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更加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全市中心任务,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持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还学习贯彻福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市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主动站位全市发展大局,按照市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找准人大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方面工作,都紧紧扣在贯彻市党代会决策部署这个中心任务上,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职责,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全体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建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

  下午召开分组会议,审议《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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