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28.10.2020  11:55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7日上午召开,会期三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陈春光、关瑞祺、肖华,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严可仕、林中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丁仰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全体会议首先传达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全市人大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增强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握目标要求,提高工作实效,结合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牢固树立“人大是第一线机关”的理念,把人大机关建设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不负市委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全体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分别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经委、社会委、监察司法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侨台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公安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评议福州市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社会委关于福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的综合报告。随后召开分组会议,审议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下午召开联组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随后进行分组会议,审议《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修改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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