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十个一”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及“双责”规定
01.12.2014 13:5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是传达一次文件精神。即时转发了省政府安办《关于开展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及福建煤监局三明会议精神,要求各基层煤管部门、基层煤矿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及《双责规定》的学习活动。
三是下发一个通知。迅速下发《关于开展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龙煤管〔2014〕103号)及《关于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龙煤管〔2014〕114号),部署宣贯活动。
四是制作一个宣讲课件。为更好地开展宣贯工作并取得实效,市煤炭管理局专门制作课件,免费下发给基层煤管部门及相关企业,通过图文并茂的宣讲课件,用新旧《安全生产法》对比的方法,形象地进行解读。
五是开展一次普法宣传。要求全市煤矿企业印制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标语,制作会标,悬挂在矿区显要位置,让煤矿从业人员了解新《安全生产法》、遵守新《安全生产法》。截至目前,全市各煤矿共制作宣传标语70多幅、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栏50多幅,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六是开展一次网络宣传。在市煤炭管理局网站上把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及其十大亮点、宣贯目的等内容上传,让千家万户都知道新《安全生产法》,遵守新《安全生产法》。
七是开展一次下基层活动。购买了相关宣传材料、书籍,发放给煤矿从业人员、监管人员。全市煤矿系统共采购并发放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读本》等书籍共5000多册。
八是举办一次巡回培训班。自10月24日起,市煤炭管理局宣贯组在5个产煤县(市、区)、市北山煤矿举办了6期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参加人员有煤管部门领导、安全监管人员,煤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部分班组长近300余人次。
九是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各产煤县(市、区)煤管部门在11月份组织各煤矿企业从业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及《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全市复工生产的90多家煤矿均开展了学习宣贯活动,应训人员参训率达80%以上。
十是开展一次普法测试。精心准备了A、B、C三种考卷,分别对全市煤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煤矿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一线职工进行测验。据统计,全市有120多名煤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250多名煤矿负责人及1100多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500多名煤矿一线职工参加测试,考试试卷归档备查。(龙岩市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12.201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