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6年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

13.04.2016  15:04

  目标是今年内实现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90%以上的县级以上城市无传销。主要举措有: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好地方政府打击传销领导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二是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四是继续加强监控预警,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充分发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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