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 漳州市区将对电动车开展专项大整治

30.12.2019  16:31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在芗城、龙文两区

  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要严查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对快递、共享电动自行车等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一经查扣,要实施顶格处罚。同时,要推动快递、共享电动自行车等企业采购符合新国标的专用电动自行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开展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时间: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要主动研究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特点,明确主要路口路段,强化警力部署,对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对轻微交通违法当事人要进行现场教育,让其充当交通劝导员,对路口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30分钟的劝导。同时,每月定期向外卖企业抄送员工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将交通安全评价纳入员工考核范畴,提高外卖人员交通守法自觉性。

   开展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时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要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查处力度,高峰时段通过监控抓拍系统及人脸识别系统,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平峰时段要通过定点执勤、流动巡查等方式,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集中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安全守法率,进一步规范市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秩序。2020年4月1日起,各单位要在“集中整治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常态长效的治理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成效持续保持。

  民警提醒

  电动车虽给人们出行带来不少方便,但电动车交通事故却时有发生,超速、超载、不遵守交通规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严禁电动车载人上。电动车防护能力差,一旦发生碰撞,电动车极易失控,且驾驶人员又没有其它保护方法,常会引发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二、日常维护保养很重要。电动车每次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整车有无异响,车闸、车胎、螺丝是否正常。

  三、全面掌握骑行技巧。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四、正确进行充电。电动车的充电器内含高压线路,不要擅自拆卸。充电时,充电器上不要覆盖任何物品,应放置于通风处,同时注意防止液体和金属等其它物品进入充电器内部,造成安全隐患。

  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不危险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抢道行驶。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政策,醉驾骑电动车也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都不得醉酒驾驶。

  来源:漳州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