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勇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治考评满分“三连冠”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获殊荣
勇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治考评满分“三连冠”
闽北日报1月7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2015年,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治考评中获得满分,这已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连续第三年获此佳绩,成功实现“三连冠”。
据了解,一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围绕“基层基础,务实落实,创新创优”思路,强化现场推进、综治督导、执法检查、任务分解、业务通报等五项措施,深入开展“三比一看”活动,认真履职,狠抓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各类调委会2176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16个,其中建立174个行业调委会,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1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突破。去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7312件,调处成功17253件,成功率99.7%。推动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创新,全市医患纠纷激烈程度、参与人数大为减少。《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荣获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奖。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特殊人群管控持续创新。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入矫解矫宣告评比,信息管理系统交叉检查、矫正案件集中评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创新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与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南平市社区矫正档案整理办法(试行)》,得到各级肯定。创新教育矫正方式,做好多元帮扶,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仅0.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安置帮教网络不断健全,21个安置帮教基地作用显著,“中途之家”衔接有序。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帮教率均达99.9%,重新犯罪率为0.23%,控制在2%之内。
以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已有126个乡镇(街道)、1637个行政村已有1589个行政村分别聘请了法律顾问,分别完成总任务的90.6%、97.1%;217个社区(居委会)100%建立了法律服务诊所。先后开办法制讲座360场次,接受法律咨询5806人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处理涉法、涉诉问题达2000多件,提供法律援助102件,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协议1560份,代写审查法律文书、合同文本890份,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宣传160场次。
此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市司法所机构规格升为副科级建制,成为全省首个实现突破的山区地市。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市法援中心再创省级青年文明号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同时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单位被推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许志平 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