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

27.10.2015  16:39
  

      南安市依托“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强化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将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并形成“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平台与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等实现信息共享,有效遏制违法非法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今后,南安市将把有以下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形成“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个季度内不登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上报隐患或简单报平安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职业危害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证据证明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申报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或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或超越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组织生产经营被查实的;安全生产许可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虚假评价报告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法律法规行为等。

      对于存在违法信息而被列入“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的企业,将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体及报纸、公告栏等传统媒体向社会公示,形成社会合力,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同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通过平台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建立信息互信制度。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信息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凭证和今后投资、征地、证券银行融资审核,以及参与评优评先活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南安市安监局  叶贻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