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
01.12.2015 12:23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对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逐一摸底,登记造册,确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等级,落实监管机构和责任人。目前,我市共有15个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其中6个分布在市区。其余分布在各县(市)区。
我市高度重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从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结果看,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都能按照要求从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执行情况、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等方面对辖区内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我市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已建立了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培训,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基本落实到位。未发现有保藏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1.12.2015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