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09.04.2016  14:29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公正,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程度。近年来,石家庄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目标,不断创新监督思路、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措施,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各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行政处罚是实施最多、最普遍的行为。为最大限度地保证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我们在规范处罚程序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管理。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直各执法部门结合实际,按照依法、公正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自由裁量权的处罚条款,从违法行为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近年来,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和部分法律法规的修改,市直各部门不断对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具体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较好地从源头上解决了行政执法人员滥用、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二是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备案管理。   为避免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不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市政府出台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作出涉及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7类重大行政处罚时,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由市法制办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近年来,共计备案审查了市直有关部门作出的987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对部分处罚程序不完善、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确保了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有效。三是定期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在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基础上,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制度。要求各执法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将上季度实施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以《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的方式报送市法制办。通过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各部门行政处罚现状,有利于发现是否有漏报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严格实施了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入企检查审批”等制度,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垫定了基础。   ——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行政执法的对象,大部分是各类企业和投资者。政府的财政收入、公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事业的投入主要来自企业提供的税收,只有企业兴旺,社会才能运转。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只有善待企业,善待投资者,把企业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石家庄才能全面发展进步。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优化企业发展的行政执法制度。一是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要求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外,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不但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上级的执法检查文件,还必须填写《入企检查申报表》,经审核同意、并出具《入企检查批准书》后,方可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没有检查证明的,企业有权拒绝。通过对涉企检查的有效调控,较好地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首违不罚”制度。要求对企业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和其它相对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非企业主观故意的行为,一律不予实施行政处罚;主要采取教育手段,向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完善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对经过检查发现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规定程序进行,决不能以权谋私,在执法中损害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市直各执法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划了涉企“首违不罚”的情形和种类,建立了本部门涉企“首违不罚”的实施细则。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为切实将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法制办会同市工信局、市纠风办,在全市126家减轻企业负担联系点单位中,聘任了132名“企业负担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经过培训为每位监督员颁发了入企执法监督证,赋予了监督员查验执法证件和《入企检查批准书》,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违规增加企业负担和违规执法行为等职责,强化了对涉企执法的监督。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有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问责,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措施。为此,市法制办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一是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执法案卷详细记录了行政执法的过程,通过对执法案卷的检查,能基本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每年组织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评查。2013年,采取现场查阅案卷和随机抽取案卷方式,组织对全市42 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法律适用不准备、处罚程序不完善和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查办行政执法举报案件。群众的投诉举报是及时发现违规执法的有效途径。市政府在市法制办设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专门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近年来,通过受理、查办行政执法举报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并通过行政执法建议书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眼于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长效机制,2012年,市政府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政府第179号令),详细规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程序和种类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以来,切实发挥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约束和震慑作用,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一些违法执法和执法过错行为明显下降。   ——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决定行政执法质量。近年来,以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为抓手,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一是严把进口关。凡是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必须经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执法;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二是定期清理轮训。每年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对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进行年检。同时,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对无证执法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对离岗、退休或不合格执法人员及时收缴销毁其执法证件。三是坚持评议考核。市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对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促进了各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和规范。   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将借助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以信息公开为抓手,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市各执法部门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将执法人员基本资料和各部门法定职能、办事程序、处罚标准、社会监管事项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全部在网上公开。届时,公众可通过该平台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评议,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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