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20.11.2015  10:14

      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提高可追溯管理水平。一是以产品全程追溯和主体标识追溯为载体,将涉及种植(养殖)、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家畜和家禽等八大产业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取得“三品一标”认证且列入省级农民合作社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共67家企业均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管理。二是继续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平台建设。扶持闽清红菇林农场等8家企业作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