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

30.07.2014  11:19

      近日,莆田市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莆田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共分为总则、社会调查的程序、社会调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社会调查工作衔接、附则等五个部分,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处附加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自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相关的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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