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出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

04.11.2014  10:22

  近日,三明市政府办印发《三明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原则、职责分工、对象和内容、标准以及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一是实行属地管理,民政部门是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将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保险等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相关家庭信息进行核对,最大限度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救助保障及时。二是核对机构接受委托后发起信息核对,对相关部门按照约定流程和时限反馈的核对结果进行汇总,并出具书面报告。三是核对工作可通过调取相关部门信息以及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对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故意隐瞒虚报的,予以追回款物,并记入有关部门个人诚信档案。(三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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