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意见全面启动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6.02.2015  00:08
    

 

日前,厦门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厦安字〔2015〕3号),严格制定了目标和任务,明确了责任和时限,为全市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创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明确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是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行业(领域)应达标企事业单位评审达标率2015年底不少于65%、2016年底全部达标。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2015年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力争2016年正式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第三方参与安全监管的服务机制。

四是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体系,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等制度,根据企业情况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创新宣传载体,持续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打造安全文化建设的“厦门模式”。(厦门市安监局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