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查获野生动物600余只

10.07.2014  12:17

      昨日,记者从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到,从4月1日开始,该局在福清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主要内容的“2014天网行动”,共查获野生动物600余只,破获刑事案件3起。

      同时,福清市林业局表示将拨出破案专项经费10万元,重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市民。

      据了解,福清市森林公安民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天网行动”,民警们深入林区、重点管护区,侦破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起,查处涉及野生动物行政案件3起;刑拘涉案人员3名,行政处罚违法人员3人;缴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只(其中活体2只),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各类“三有”保护动物600余只(头)。

      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陈局长介绍,5月7日,有群众提供线索,在福清市沙埔镇海滨山庄发现非法经营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行为。随后该局经过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顺利破获该案件,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4只,蛇类17条,兽类2头。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除此,在本次行动中,该局还查获了活体山麂17只、猓子狸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两只等。

      据了解,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目前已将查获的活体野生动物予以放生,死体予以深埋和无害化处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移送福州市动物园救助站进行救助。

      穿山甲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近年来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屡遭不法人员捕杀。省林业厅表示要重拳打击此类犯罪,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福清市林业局同时表示将拨出破案专项经费10万元,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希望广大市民及时检举和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举报线索查破案件的,每起将给予线索提供人奖励2000——3000元。同时举报吃野味也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