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13.06.2016  14:43

  1.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取消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经省政府批复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共122个。2.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和网箱养殖等活动,对市、县、乡三级水源地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3.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通报工作,全市已建成6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逐步实现对水源地水质的自动监测。4.强化对建陶、化工、印染等行业污水排放的控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除福清龙田、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外,其余均已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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