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06.05.2016  14:12

      为了充分调动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自去年年底以来,泉州市、县两级司法局根据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紧抓机遇,多方协调,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截至3月31日,除鲤城区外,其余司法局均与本级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文件,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规范经费管理、提高办案补贴标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地下文均明确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动态增长,要求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不得挪用和挤占,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是增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窗口值班等补贴项目。各县(市、区)律师参与窗口值班、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每日补贴100-150元,如晋江每日补贴150元。代拟法律文书每件补贴200-600元。

      三是办案补贴标准大幅提高。除个别县办理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和再审案件每件最低补贴低于1000元外,其余各地办理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案件每件补贴为1000元-5000元。

      四是不同类型案件补贴标准进一步细化。市县两级普遍结合案件的不同服务阶段、服务内容及是否跨域,分别规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标准更加详细完整,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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