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6.01.2015  16:0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日前,我市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全市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其中,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将在上半年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服务更全面 今年三成村(社区) 将有法律顾问

  《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推动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今年,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将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将达到30%。到2020年,全市律师总数将达1800人以上,每万人口拥有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5名以上,逐步实现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此外,我市将扩大公证工作覆盖面,建立公证辐射乡镇(街道)、社区的服务网络,在网络节点设立公证信息员。到2020年,全市将至少拥有2家综合考评位居全省前列的优秀公证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也将进一步健全,为重大项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弱势群体维权等提供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服务。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2至3家综合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总数达120人以上,形成能基本满足社会各界需求的司法鉴定体系。

  援助更便利 法律援助机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按照《方案》,我市将把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必援、应援优援。

  为此,全市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以及村(社区)联络点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群众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到2020年,各法律援助机构在一层、临街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比例达到100%。

  矫正更到位 今年建成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

  法律服务体系的关爱也覆盖到特殊群体。我市将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队伍。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15∶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对“两类人员”全部建立档案,建立“一对一”、“多帮一”矫正帮教小组。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类人员”,将全部纳入低保,多途径拓宽就业渠道,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将达到95%以上。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建设,今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有效发挥市、县两级“中途之家”作用,扩大县级“中途之家”覆盖面和辐射半径,重点为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两类人员”,提供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帮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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