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全面开展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

08.06.2016  17:28

  一是明确排查口径。农村留守人员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妇女;农村留守老人是指子女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60周岁以上的居民。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各镇(街道)按照排查要求,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逐一入户,对本辖区内农村户籍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20至60周岁妇女、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精准排查,摸清汇总留守人员信息;市教育局协助提供不满16周岁在校(中小学校)在园(幼儿园)未成年人教育信息;市公安局协助核对留守人员的户口登记信息。三是摸清规模情况。全面、清晰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及家庭组成、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

  

(晋江市民政局 李婷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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