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修订出台《永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03.05.2016  11:58

  为进一步提高永安市医疗救助水平,永安市近期修订出台了《永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新办法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提升: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新办法在原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等3类救助对象。

  二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特殊门诊救助中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为由原来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50%提高到60%;住院救助中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比例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分别从60%提高到70%。

  三是提高资金筹集标准。从2016年起,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年预算约为525万元。

  

(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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