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佛协召开全市佛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会议
佛教在线浙江讯 2014年5月22日,浙江省温州市佛教协会在平阳县石筠寺召开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暨全市佛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会议,市佛协副秘书长以上成员及各县(市、区)佛协秘书长参加了会议,温州市民宗局副局长陈碎训、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处长李海波、平阳县民宗局副局长钟振晓出席会议。会议由万如法师主持。
温州市民宗局副局长陈碎训发表讲话,强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活动场所的主要矛盾往往都集中在财务问题上。这几年,大家针对温州宗教“低、小、散”等比较突出的问题,在财务监管工作上,摸索出各种应对机制。希望佛教界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通过现场会、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等各种会议,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各县加强交流学习,因地制宜的全面完善并推进各种机制。在“三改一拆”工作中要有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对拆违工作要积极配合,有违章的场所要主动自拆、改造,尽一切可能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寺院建设一定要依法审批、合理规划,这样才对得起信众的信任和捐助。
温州市佛教协会会长智明法师总结通报了全市佛教界对财务监管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要完善制度、加强督导、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培训,规范票据和科目,提高工作能力及管理水平;四要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融入到创建和谐寺院和星级场所评选活动中去。
智明法师强调,要按照市民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帮助各场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公开、年度预算和大项支出管理等制度,有序推进中心代理制、自主管理制、委托代理制等管理模式,成立财务督导小组,对收支情况和票据审批及账目等帐务资料实行集中检查审核,对财务公开、年度预算进行督导,自觉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时上报财务年度预算和每年财务审计报告,进行备案。
平阳县佛协秘书长陈善清居士和鹿城区佛协办公室主任如修法师先后汇报了各自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经验,针对各县寺院多、规模小的问题摸索出了中心代理制模式,结合自主管理制模式,实现了票据、账簿、凭证、科目、报表“五统一”。
市民宗局宗教一处处长李海波就下半年的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培养推荐“网络法师”,引领舆论导向,做好正面宣传,在省民宗委部署的“寻梦中国·正言正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为社会传递正能量;二、要共同支持“五水共治”活动, 回报社会,建设美丽浙江;三、要积极推动“文明敬香”,促进生态环保建设,消除蜡烛造成的火灾隐患和解决化学香的污染问题,更好地保障寺院安全和僧人健康;四、要积极提升寺院的管理建设水平,从香火文化转为弘法文化,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寺院建设,彰显寺院文化品位,要在自身修学、教风建设上下大功夫;五、排查打击违法承包、欺骗信众和游客的场所,对不符合教义教规的僧人及活动组织要敢于抵制、揭露,并报民宗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