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以“四个提升”为抓手 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08.07.2016  19:43

      2016年上半年,福州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自身实际,开拓工作思路,夯实基层基础,以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四个提升”为抓手,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提升品牌,推动“一县区一品牌”提档升级

      为了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让工作重心下沉,提升基层法治宣传工作水平,我市于2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各县(市)区提报的备选方案中,经过筛选调整、实地查看和综合评估,确定了金山御景商务中心(法治企业创建)、永泰县法治栈道(法治文化)、福清市文体局(依法行政)、长乐市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等25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作为重点培树对象。

      3月份开始,由市局分管副局长带队,陆续对重点培树对象开展实地督导。4月5日,组织相关县(市)区分管领导前往莆田市三棵树有限公司,考察法治企业创建工作;4月22日,组织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前往三明市建宁县考察当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宁县法治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和先进经验,让考察人员受益匪浅。考察后,连江县和长乐市又分别由主要领导带队,再次前往江苏等地考察学习,对推动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全市“一县(市)区一品牌”的培树、提档和升级工作已初具成效:

      永泰县在梧桐镇春光村打造的法治栈道,充分将法治元素融入当地的秀美景致中,结合“美丽乡村”的建设,积极打造“美丽乡村法治版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两促进,使“美丽乡村”不仅有外表美“高颜值”,更有内在美“好气质”。6月3日,组织全市12个县区分管领导现场观摩、点评永泰县法治栈道建设情况,建言献策,探索如何更好地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自然景观,使品牌进一步提升。

      长乐市重点打造的民主法治示范村——长乐市营前街道长安村,村内因地制宜,建设有法治讲堂、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图书角等,同时巧妙地设置了众多的法治文化元素,如水墨法治宣传墙,花圃法治宣传挂件,造型古朴典雅,法治氛围浓厚,《法制日报》专程前往采风报道。

      鼓楼区精心打造一街镇一特色的法治文化长廊,9个街镇法治文化长廊共设180余块宣传版面,总长度达780余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使居民群众出门见“”,感受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升级“一村居一法治宣传工作点”,工作点集法律服务、法治讲堂、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让广大社区居民零距离、均等地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连江县司法局和驻闽部队“红四连”,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四个一”活动,修建一个警示室、扩建一个法治园、组织一次“送法进军营”及成立一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其中军营法治警示室和军营法治文化园均已建成,警示室通过直观的现场还原、生动的案例展示及各类多媒体手段,让参观人员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军营法治文化园的打造,充分发挥部队官兵的才华,设立法治文化廊、法治漫画涂鸦墙等,让官兵在休憩之余,得到法治的熏陶。

      此外,闽侯县的法治廉政文化公园、仓山区的金山法治公园、马尾区阳光学院、台江区中亭社区等“一县(市)区一品牌”的打造升级也在按照计划进行中。

      二、提升合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为了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保障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使法治宣传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市积极提升合力,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同时精准定位,精细普法,着力打造定位准确的宣传平台: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对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委等40多个市直相关部门报送的工作计划进行整理,形成2016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二是与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合作,定位高端精英群体,开展“和谐福州法治先行”系列主题访谈。访谈邀请专业嘉宾和律师到场,节目形式高端,内容专业权威,访谈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设置,紧密结合“综治宣传月”、“六个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联合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通过这种“我搭台同唱戏”的宣传模式,让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进来,借助平台开展宣传,有力地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截止目前,已联合市仲裁委、市综治办、市妇联、市610办、市中院、市房管局等单位,开展了“反家暴 拒邪教 创平安”、“聚焦仲裁 服务民生”等六场不同主题的访谈节目。

      同时,为了充分挖掘福州法治文化内涵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宣传与法治创建工作的开展,6月份还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合作,制作闽都法治文化专题节目,包括三集专题纪录片和现场访谈。纪录片以清朝、民国时期的福州法治文化切入,全面回顾当代福州的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当前福州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成就;现场访谈将在具有浓厚文化氛围的场所(如三坊七巷)开展,邀请闽都法治文化专家、学者以及市司法局、市法学会领导到场,围绕当前福州法治文化建设与发展,进行现场的互动探讨,目前节目正在紧张制作中。

      三是与福州电视台《攀讲》栏目合作,定位广大本土基层群众,制作全新方言普法栏目“攀讲说法”。栏目以法治宣传为主旨,注重宣传的实效性,采用方言普法情景剧与律师方言讲解相结合,情景剧贴近生活,生动幽默,律师讲解以案释法,通俗易懂,栏目风格接地气,入眼入耳,入脑入心,深受百姓喜爱。在栏目的主题设置上,同样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目前已策划四个专题,已经播出的两期,分别以民间借贷和全市“治堵”工作为主题,7月份将播出以电信诈骗和寄递物流为主题的两期节目。接下来,将围绕毒品问题、法治文化建设等主题,继续提升栏目品质,打造本土普法品牌。同时让更多的成员单位参与进来,进一步推动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提升思路,创新开展法治创建工作

      (一)开展企业法治创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企业服务月”活动成果,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为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创建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包括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召开创建推进会、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开展专项治理等十项内容。5月份,在福清市召开法治企业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福清市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图片展和坤彩公司公共法律服务点、法律图书角等法治阵地建设情况、交流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情况、开展法治大讲坛等形式,向全市全面推开。目前,各县(市)区陆续以媒体宣传、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企业法治教育培训等方式,持续深化法治企业创建活动。

      同时,我市将仓山区金山御景商务中心列为全市首个法治企业创建工作示范点,着力打造。金山御景商务中心是一家开发服务式的办公商务综合体,园区目前入驻有190多家企业、3000名员工,由御景物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物业服务,具备良好的宣传基础。同时,金山御景商务中心对开展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具有很高的积极性,不但全力配合示范点打造工作,还主动联系市仲裁委,在中心设立福州市仲裁委仓山分会。中心现已完成600多平方米的室内装修,并统一规划了多个功能区,包括有法治讲堂、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多功能展厅等,下一步将利用商务中心现有场地,环绕中心小花园架设搭建“阳光法治长廊”,提升示范点的整体法治氛围。整体建成后能够为入驻园区的企业和员工以及项目周边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创建,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

      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我市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开展一系列面向校园的法治创建活动:

      一是着力打造闽侯县检察院大学城检察室。大学城检察室贴近基层,面向大学城地区13所高校、中学20余万名师生及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创新开展“四个服务基地”建设,打造平安校园共建基地、青少年维权帮教基地、法律咨询服务基地和普法教育创新基地,着力打造全省领先的专门化法律服务平台。其中在检察室5、6两层内开辟“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专门聘请方圆杂志社下属专业从事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团队策划、承建,运用了集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为一体的多种表现形式以及丰富的警示案例、互动环节等,给参观者带来全新的参观感受,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同时,基地的展示内容还复制了3套移动式展板,作为移动式巡回警示教育基地,到边远学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此外,还邀请央视主持人阿丘拍摄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教育片《青春防线》,目前已经完成2集特别节目《希望》和《》的拍摄,播出后得到广大青少年群体和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积极开展高校法治创建活动,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暑期和江夏学院合作,开展为期10天的大学生暑期法治社会实践活动。成立四支高校普法实践队,前往闽清、罗源、永泰和连江四个县区的40个乡镇,每天开展一场法治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进一步提高法律志愿者的社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让大学生成为法治福州建设的参与者与践行者。

      三是在暑期与市教育局等多部门合作,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暑期“学法·明礼·笃行”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法眼》栏目五集专题节目和“法治福州”微信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五集专题节目结合当下福州青少年学生心理特征及突出问题,分别以网络文明、校园欺凌、毒品问题、交通出行(电摩)和反邪教为主题进行制作;微信法律知识竞答活动,每周2期,持续开展一个月共8期,采取“一站到底”的答题模式,每期设置6道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浅显易懂的法律常识,答对即可获得抽奖机会。通过活动,让全市广大青少年能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

      四是在鼓楼区西湖社区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进一步推进社区关爱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大力构建零犯罪社区。设立社区未成年人图书角、少儿成长服务站、青少年普法课堂、绿色网吧、科普室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彩页广泛开展普法主题宣传。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在社区和共建学校(西峰小学)开展法治文化书法笔会、法治讲座等活动,对社区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和普法教育。

      此外,连江县经过考察,选址在文笔中学建设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基地总面积700平方米,设有法律知识展区、法治讲堂、模拟法庭等功能区,增加投影仪、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基地预计投入建设经费200万元,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力争建成全市乃至全省最好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

      四、提升载体,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媒体建设

      在开展法治宣传的载体建设上,我市积极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加强各类媒体的运用,精准定位各类受众,打造法治宣传的“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

      一是开启“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借助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开展宣传,注重内容的生动性、时效性、可读性和实用性,定位受众为广大网民和手机终端用户。开通“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全市法治创建工作的各类信息,在每一期的福建司法行政系统微信排行榜中始终排名前五,多次排名第二,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同时积极整合全市有影响力的普法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放大宣传效应。

      二是继续在福州日报、晚报、福建法治报开设普法专栏专版专题,每周各2期,每月4周,文笔精炼,观点犀利,定位受众为知识分子和机关领导干部群体。在专栏中组织元宵法治灯谜、法治企业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宣传;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市公安局通过报纸专栏开展交通法规专项普法宣传、联合福州电视台、阳光学院等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专项宣传等。

      三是继续提高“法治福州”手机报的制作水准。手机报短小精悍,内容简洁,实时报道全市法治创建进程,定位受众为全市领导干部。上半年,共向全市领导干部18万人次制作推送手机报12期,发布有关信息130余条。

      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我市于4月份召开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暨“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会,会上各县(市)区均对规划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5月26日,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吴爱英部长作重要讲话。我市认真学习了会议精神和吴爱英部长讲话内容,同时积极与省厅沟通,及时了解全省“七五”启动各项工作的筹备进度和最新精神,早安排、早分工、早落实,积极筹备全市“七五”普法启动的各项事宜,确保“七五”启动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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