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09.12.2014  11:10

一是开展调研摸底。5月,制定发放调查表,组织开展村(居)调委会建设有关情况调查,摸清全市村级调委会总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指导,推进全市村居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有效运转。全市村级调委会共有调解员3973人,其中首席调解员970人,妇女调解员970人,成员平均年龄为45岁,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2680人,占比例的67.46%。

二是抓好规范化建设。利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契机,要求每个司法所建立规范的调解功能室和业务台帐,推进乡镇(街道)调委会规范运作。目前,48个司法所已建立规范的调解功能室。6月,与市财政局联合对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将调解功能室的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7月,下发组织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调委会的设立主体、组织形式、名称印章、人员产生、工作档案、工作制度等提出具体要求,推进调委会规范化运作。各地按照部署抓好调委会建设,注重抓好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工作。仙游、荔城等地针对一些村级调委会印章丢失、标牌不规范、办公场所不落实等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抓好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职业道德素质和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业务能力。5月8-10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所长、新任司法助理员培训班,有效提高基层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调解重大复杂纠纷的能力。各县区司法局也分别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辖区内镇、村人民调解员进行全面培训。城厢区编印《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发至各调委会,对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卷宗、内部台帐等进行规范。四是探索队伍专业化。积极推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涵江区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区司法局关于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及增加人员补助的报告,由区司法局会同乡镇招收专职人民调解员1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补贴及保障经费参照区维稳工作队队员标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探索建立职业化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庆元、刘玉聘、许国山等个人调解室。仙游县积极实施“村级5288调解强基”工程,推行“司法+协会”联调联解试点,发挥1+1>2的作用,同时在鲤南镇玉田、西埔、平原、下楼四个村建立“和为贵”调解工作室,分别配备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指导成立秀屿区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调委会、城厢区万辉物业调委会、筱塘市场等规范性行业调委会,每个调委会配备2-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负责日常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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