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发挥凸显

16.12.2014  12:32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893件,调处成功15866件,调处成功率99.8%。

全市 10个县(市、区)财政局全部出台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的文件,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并落实到位。139个乡镇(街道)全面实行“以奖代补”做法,落实村居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194个,调解员9201名,人民调解已成为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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