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

02.09.2014  14:40

今年,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新的监督方式——满意度测评,以达到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目的。8月29日,在泉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对市政府关于《禁毒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办法》,此次满意度测评采用无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级。满意票达到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为满意;不满意票达到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为不满意;其他情况视为基本满意。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能够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细化自查,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整改重点,短短几个月时间,在禁毒宣传、缉毒执法、人员经费等方面都有新动作、新举措,值得充分肯定。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期待市政府继续按照人大审议意见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领导,深化宣传教育,加大防范和治理力度。

会上,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表决,最终得出“基本满意”的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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