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大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08.08.2014  19:29

7月31日,漳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做到领导重视、加强沟通、按时答复、注重实效、督办有力;重视对5件首次办理答复代表不满意件的跟踪督办,较好地办理落实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

会议指出,从今年办理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仍有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没有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部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从代表反馈意见看,其中表示基本满意的有30件,占了较大比重。格式不规范现象仍存在。对由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没有做到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而是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都在答复,造成有的代表同一份建议却收到几份不同答复的情况;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文件中主送代表名字不全或把代表名字弄错了。有的承办单位为了图省事,在主送的位置仅写了领衔代表的名字,把其他代表名字给省略了,没有按规范来行文;个别承办单位还存在答复文件领导署名一栏以盖单位负责人印章替代署名现象。个别建议交办不够准确,未能根据建议所提内容涉及的职能来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个别承办单位未能按规定寄送答复函。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在法定办理答复的时间内有将答复函送市政府办公室和人大人事代表委,而没有寄送给所提建议的人大代表的现象,主次不分,导致个别代表未能收到相关承办单位书面答复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会议提出两点审议意见: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提高办理工作主动性和规范性。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全面掌握办理程序和要求,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办理工作当作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完成,而不是当作一项程序性的任务来完成,并将其作为转变“四风”、推动发展、联系群众和接受监督的自觉行动。

——要进一步兑现办理承诺,提高办理实效。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对人大代表民主权利的尊重,该市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必须把它作为大事、要事和实事,严肃而认真地去落实,要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从代表建议办理反馈情况统计结果来看,除了9件建议已经落实外,还有45件的建议还处于正在落实和计划落实当中。任务还相当重,有的建议真正落实的难度较大,涉及部门较多,仅靠一个部门难以真正解决问题,因此,建议市政府要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成各承办单位对落实效果进行自查,对正在落实的建议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落实时限,把对代表的“书面答复”当作“书面承诺”。对难度大、问题复杂,涉及面宽、综合性和政策性强的建议,要形成由领导牵头,集中会诊、重点办理的格局,努力解决建议提出的问题,增强建议办理的综合效应。尤其对那些关系到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力度,克服各种困难,尽力把建议办得更好,使办理结果更能符合社情民意,真正让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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