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法制工作总结

04.02.2016  09:37

      2015年,我局法制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法制办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全面部署落实重点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不断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进程。现将主要工作和做法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全面落实依法行政重点任务 今年,我们继续把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一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印发了《2015年南平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迎接部、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 今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第五年,为了稳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方案》(闽交政法〔2015〕15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积极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六五”普法活动深入融合,把主题活动推向高潮。一是为确保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了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由于我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使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二是我局把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宪法学习宣传示范联系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活动过程中,选取了1个基层执法部门作为宪法学习宣传示范联系点,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深入。三是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我局组织系统各单位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我们在火车站、汽车站、企业、国道205线、316线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过往群众及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倡导文明出行,呼吁社会各界关注驾乘“黑车”、超限超载等危害性。四是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我局组织系统各单位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我们在南平市文化广场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活动。 据统计,今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开展宣传活动32场次,设立咨询点48个,摆放宣传展板150块,发放交通安全完全宣传资料42300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42人次。 此外,我们还不断更新和完善了《南平交通》网站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断提高“六五”普法经费保障标准。 三、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改革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提升服务效能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市本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采取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要求,限时清理梳理等做法,已按市政府统一规范要求和序时进度完成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一)依法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为方便基层有效管理,依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市审改联席办审核和市政府公告,我局市本级正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14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10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完全下放,不存在“明放暗不放”的情况,并认真做好下放和承接的相关工作。 (二)及时承接省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底至2015年10月,省交通运输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项,公共服务类6项。我局进行了认真梳理,调整为市本级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我局对省上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时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确保省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 (三)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为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做好相关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我局于2014年9月制定了《南平市交通运输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实施办法》,下发给全市系统各单位,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开展了行政审批后续监管落实情况的抽查督查工作。 (四)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指导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市地方海事局针对本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指导。一是及时主动对接各县(市、区)基层单位;二是制定下放审批事项的工作规范;三是举办下放审批事项的业务培训;四是针对基层反映下放的审批事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五)建立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回访制度。为确保我局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回访制度的通知》,并于今年7月份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展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和检查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现场反馈,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六)全面认真梳理“三个清单”。按照市审改办工作部署,我局参照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格式、内容、名称等要求,对我局市本级权力清单、公共服务类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目前,我局市本级保留责任清单事项共361项,其中:行政权力类289项,指导协调类14项,发展规划类8项,政策法规类4项,公共服务类13项,其它类33项。现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并通过市审改办审核和市政府公告。通过梳理和公布“三个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本级责任清单,我局及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绘编,经市审改办审核后,及时在本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七)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审批、中介服务与收费项目。按照市审改办(南审改办〔2015〕6号)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行政审批的前置审批、中介服务与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目前我局市本级前置审批项目1项;无审批事项涉及中介服务项目;审批项目涉及收费2项。 (八)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102号)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市本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目前我局市本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43项。 (九)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南审改办〔2015〕22号),我局进一步认真清理,通过清理,对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到我市交通运输部门的事项无;从2011年以来,我局市本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承接省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公共服务类6项;我局市本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4项,公共服务类10项。 (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目前,我局市本级行政审批16项,公共服务事项13项已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地方海事局分中心窗口”运行。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运行,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二是制定办事规程。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逐个明确其设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承诺时限等,将审批办结承诺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审批环节控制在5个环节内,并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一次告知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三是成立行政审核审批科挂靠局政策法规科,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授权“窗口”办理,统一集中一位分管领导审批,统一使用审批专用章。四是统一规范使用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文书,统一由“窗口”送达审批文件和许可证照。五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办事规程及流程图等服务指南,并对审批办结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为强化我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海事(水运、港航)、运管等交通管理机构之间的行政执法业务协作,我局按照2013年12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协作实施意见》要求。今年,我局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业务协作工作,一是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公路执法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公路执法与管理业务协作工作。二是召开了延平区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执法工作协调会,加强市、区两级交通执法、地方海事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建立切实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三是牵头组织交通综合执法、运管、海事、公路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五、切实抓好系统的执法人员资格认证 对新增执法的人员,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执法资格测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今年,我局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41名执法人员分四批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的培训考试,并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此外,还组织局系统单位19名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六、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一)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检查考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交政法〔2015〕24号)的要求和部署,7月下旬,我局组织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综合评查方式,对全市10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系统所属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   1、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系统所属各执法单位、局属各执法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抽查。抽查案卷共107份,其中行政处罚案卷54份,行政强制案卷4份,行政许可案卷49份。通过检查现场指出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案卷评查情况看,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基本做到实施主体适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较规范、文书归档较规范。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2、织织综合考核评估情况 检查组通过认真组织案卷评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基层执法站所考核、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等方式,对被检查考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和《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打分。从综合考核评估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特点体现几个方面:一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二是领导干部能主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积极落实“三基三化”建设任务工作。四是法制工作机构健全和经费有保障。各基层执法站所主要特点体现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机制。二是执法站所行政执法经费有保障。三是不断强化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抓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前监督 我局高度重视对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事前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中的问题。由于事先对案件定性、证据、程序、依据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同时,畅通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坚持有诉必受,公正审理。今年,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无一例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一例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 (三)有效落实“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全面总结验收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检查验收方案和具体标准,广泛动员部署。对照检查内容找差距,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规范做好内业资料的归档工作,自查评分99.5分。8月份,顺利通过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的检查验收,并对我局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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