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五到位”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

28.08.2014  10:31
   根据福建煤监局《关于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的通知》要求,龙岩市结合全市煤矿实际,对各产煤县(市、区)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落实,要求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市、县两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省级文件精神,深刻领会“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认识,全面了解掌握隐患分析流程、煤矿事故隐患归类分层分析法等要求。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要求,从8月份开始,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贯彻。
      二是隐患排查到位。要求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扎实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的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考核、统计分析“六步”程序,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在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隐患治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深化隐患剖析,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
      三是制度执行到位。明确规定煤矿企业每月至少组织1次由班(组)长代表、采掘队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参加的事故隐患分析会,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条逐项认真剖析,分析事故隐患存在的直接原因,重点查摆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清事故隐患产生的源头,厘清各岗位工种的责任。对属于重大隐患的,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数据库内无信息、无隐患情况、未整改销号的煤矿企业,要作为检查、抽查、督查的重点,实行100%抽查。市煤炭管理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审查汇报会,对各产煤县(市、区)上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抽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是落实整改到位。煤矿企业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凡查出重大隐患,除立即布置整改外,必须召开重大事故隐患分析会,剖析存在根源,举一反三,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杜绝相同隐患再次出现。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不定期参加本辖区内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必要时邀请专家及周边生产矿井的代表参与,通过自我解剖、专家帮扶、共同交流,达到整改到位的效果。
      五是监督检查到位。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阶段性特点和矿井实际,加强监督检查,转变检查思路,采取表单化形式(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弱点)制订检查内容,检查重点由查问题向追究责任人转变,重点强化井下工程安全质量、班组建设、“三违”人员警示教育等工作,重点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复性隐患。(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