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严格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16.06.2015  10:56

        近日,省环保厅举办新《环保法》知识讲座,邀请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汪副局长就新法实施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讲解。石狮市政府副市长、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在石狮分会场听取讲座。讲座上,汪副局长就新《环保法》的修订、实施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指出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元年”,更是全国环保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新法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更大的责任、赋予了更强硬的执法手段。

      结合本次讲座,蔡副市长传达了泉州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石狮市环保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研究、严格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二是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负起环保监管的责任,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将各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三是研究制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奖励额度,扩大有奖举报范围,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大错时执法力度,由市环保局局长及三位副局长担任组长、各环境监察中队、镇(街道)、派出所组成四个检查小组,蔡天守副市长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人员,随机抽调一个小组直接赶赴现场突击检查,随时随地开展环保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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