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务工人员获评"全国优秀农民工"

31.03.2016  12:29

  莆田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名务工人员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

  据悉,这是2008年以来开展的第二次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入选全国优秀农民工的人员要求在各行各业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农民工。评选条件是,农民工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从事非农产业或在农业企业务工的劳动者;爱党、爱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团结互助,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进取,刻苦学习,精通业务,取得优异的业绩,在某一行业或省区市内居于前列,发挥排头兵作用;或者品德优秀,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评选通知还要求,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不在评选范围之内,企业班组长、车间主任、作业队长等一线岗位管理人员可参加评选。此次全国共有981名人员入选。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工作人员介绍说,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等层层推荐、审核、考察、公示等程序,我市推荐的新万鑫(福建)精密薄板有限公司陈文卷、福建荔丰鞋业开发有限公司翁钰珍两位务工人员成功获评。这对宣传农民工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激励农民工自强不息,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社会氛围起到促进作用。(湄洲日报记者 黄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