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三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2.06.2016  04:14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实行用电优惠,供电部门对土地流转项目落实最优惠用电政策,支持土地流转项目农用电的立项、增容。同时,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并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试点。二是构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作用,通过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等为土地流转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创新流转形式,推广典型经验。以江镜镇岸兜村、海口镇岑兜村等一批依托村集体牵头、统一对外招租,引进农业企业承包经营实施土地流转为典型案例,通过总结推广,推动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福清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9.22万亩,流转率50.96%,占福州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12%,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