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三举措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市建设

06.07.2015  21:02
    

日前,长乐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凝聚创建合力、提升安全发展保障能力,确保2015年前完成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市创建工作。

一是发展本质安全型企业。将依法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依法依规严格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三同时”审查,并严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现状评价报告审查关;积极推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打造安全发展型行业。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职业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将以乡镇(街道)、村居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统筹规划村镇(社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