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三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9.10.2014  10:00

  一是强化“保基本”要素保障。201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8%和22%,低保标准和增幅均高于全省,前三季度开支出低保金6017.3 万元;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退出低保620人、新增低保408人。 二是开展“托底线”临时救助。以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列入各区财政预算,全市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1000余万元。前三季度,全市临时救助3678户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91.7万元。今年来两次为困难群众共4.3万人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累计达127.3万元。 三是探索“救急难”长效机制。确定海沧区为“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在全市37个镇(街)统一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主动发现因遭遇各种临时性、突发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并进行救助和帮扶。(厦门市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