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连续三年“巾帼文明岗”获得者龙海检察院公诉科
---记连续三年“巾帼文明岗”获得者龙海检察院公诉科
福建检察院11月18日讯 (林志南 洪凌霄) 夜幕降临,龙海市检察院办公楼五楼,廖廖几盏灯,遥相呼应着马路对面万家灯火。那里是公诉科的办公室,那里有一种寂静的明亮,没有白天形色匆匆的脚步,有的只是伏首案前的女检察官,手边是堆积如山的卷宗。良久,她们中有人会活动下身子,而后又继续敲打着键盘。
由7名女检察官组成的“巾帼文明岗”是龙海检察院里一道靓丽风景线,这些巾帼英雄们用自己的方式践行着司法公正的承诺,用牺牲小家成全大家的无私情怀来诠释着女检察官的职责。对于这些以办公室为家的女检们来说,1天就等于365天。
近日,记者走进连续三年“巾帼文明岗”获得者——龙海市检察院公诉科,试图从老中青三代女检察官的身上一窥巾帼风采。
“巾帼英雄的母爱”
11月5日20时15分,记者在龙海检察院的办公楼里见到她——洪顺珠,公诉科女检察官。此时,她与同事们正在加班。“加班成了习惯,不加班我反而觉得别扭。”“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真叫我离开,我还是舍不得的。”洪顺珠快人快语。1984年出生的她,分配到公诉科3年半,如今的她已然成长为公诉科的骨干,去年,她的办案量达到143件。“这相当于有些基层检察院一年的办案量。”在这些案件里,最触动她内心的还是那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
今年5月,网上的几张不雅照,让一个小女孩的生活彻底发生了转变。小女孩被几个青年人用药迷晕,先后两次进行强奸并拍照上传到网上。如果不是因为照片流传到网上,当事人还不知道自己被迷奸了。
“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精神很不对劲,不吃不喝,关在房里傻笑。”说起第一次看到小女孩时的状况时,洪顺珠眉间隐隐皱着,透露着心疼。更让洪顺珠担忧的是,小女孩的父亲觉得女儿给自己丢了脸,坚决不让女儿出门。
“如果一直这么关下去,与世隔绝,小女孩肯定就此毁掉了。”一边是父亲的固执,一边是小女孩新生的渴望,洪顺珠回到院里,马上向领导作了汇报,并和院领导一起来到小女孩家,对小女孩的父亲进行开导,表示愿意帮小女孩联系新学校,让她重新开始。
“现在她在新学校里已经适应了,笑容多了,人也开朗了,和第一次见她完全不同。”对于小女孩在新环境的变化,洪顺珠非常欣慰,“开学报到那天,她妈妈还和老师说我是小女孩的阿姨。”
未成年人的心灵恢复,从某种意义上说,比物质重建更令人担忧与揪心。正如洪顺珠多次强调的:“虽然没有做母亲,但却还是有着天生的母性,对孩子有种呵护的欲望。”这也正是“巾帼文明岗”其他女检察官们的“天性”。
近年来,龙海市检察院从挽救青少年回归社会的角度出发,推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纪录封存制度等工作机制创新,积极开展“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维权活动、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辅导基地和就业帮教基地,送法入校,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巾帼文明岗”缺一不可 11月6日上午8时整,公诉科的女检察官们又如往常般开始了忙碌的一天。公诉科张小虾的这一天是从出庭支持公诉开始的。
张小虾进入公诉科已经10年了,她是一名军嫂,丈夫在外地工作,3周岁的女儿跟着她在龙海生活,虽然有公婆帮衬着,但张小虾“每天走路都要小跑着”,为的是提高效率,晚上不必加班到太晚,可以在女儿入睡前赶回家。所以在这天出庭时,她还带上一叠案件的材料,利用中途休庭的几分钟时间进行审查工作。
“我们的一天其实就是365天的缩影。”张小虾告诉记者,“科里的小年轻们有的放弃婚假,有的在临盆当天还坚持工作,忙,成了我们工作的常态。”
2013年6月,龙海市环保局通报某电子厂非法排污,该厂将含有铬、总镍等有毒物质的电镀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九龙江水域长达20多天,造成严重污染。院里指定张小虾主办这起案件。因为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取证存在较大困难,张小虾和同事多次到实地蹲守进行取证,并先后4次与环保、水利部门召开联席会议,5次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提出检察建议8条。最后,还在院领导的帮助下引入了公益诉讼,要求排污厂对九龙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建立了相关的“生态修复”执法模式。
“其实最要感谢的是其他姐妹,是她们帮我分担了其他案件,让我能全力以赴专心办这起案件!”成功办结这起案件,张小虾最先想到的还是她那些“巾帼文明岗”的姐妹们,她们分工协力,让公诉朝着更好的目标前进。 “她们是公诉女神”
今年6月进入公诉科的“90后”女孩颜丽月,是公诉科里最年轻的女检察官。“还没进公诉科前,我对她们就停留在传说中‘办案狂人’的印象里。”颜丽月说那时自己总感觉与她们有些距离,“现在进了公诉科,我觉得她们真的都是女汉子,同时也是我心中的公诉女神。”
5个月来,颜丽月亲眼见证着这些“办案狂人”的疯狂工作模式:拖家带口来加班的、前一分钟在开玩笑下一分钟马上切换进入工作状态的、连续一周想案件想得睡不着的……
说起这些公诉科的前辈,颜丽月毫不掩饰她的敬仰之情。她清楚地记得,今年6月份,办案组在审查一起贩毒案时,对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既遂存在争议,大家分头找了一天,也找不着相关法条来定性。第二天,有人问了科里“对法条吃得很透”的刘慧瑛,她思索片刻,马上找出相关判例来。而当时的她正在办理一起偷盗案,光审查报告就20多页。“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依然头脑如此清晰,真不愧是‘公诉女神’啊!”
就是这样一支集专业、创新、爱心于一身的年轻队伍,以“花木兰”之姿挑起了公诉舞台上的重担,在挥洒汗水中收获着累累硕果,“2011年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县两级“巾帼文明岗”、“2013年漳州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单项业务第一名”等荣誉都是龙海市检察院公诉科女检察官们交上的最佳答卷,她们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勇气塑造着新时期女检察官的形象,她们为了执法公正,站在公诉这艘“舰艇”的前端,永不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