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不止于气候
根据这份包含29条内容的《巴黎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根据协定,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虽然协定尚待完善和落实,但是毋庸置疑,它体现了各国利益和全球利益的平衡。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说:“各缔约方都在关键时刻做出了对本国人民有益、对子孙后代负责、促进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抉择。”
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不仅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更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对话,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巴黎协定》宣示了国际社会决心实现环境友好、气候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坚定立场。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直至《巴黎协定》达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挑战上朝着最终实现合作共赢迈出了重要一步。
从全球范围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似乎再难有一种共同的紧迫威胁,促使已经某些习惯于“零和思维”的国家真正团结起来。在这个意义上,《巴黎协定》超越了应对气候变化威胁本身。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说,我们已经进入全球合作的新时代。“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全球所有国家为了共同目标采取共同应对措施,这曾经无法想象,现在势不可挡”。
《巴黎协定》的达成,凸显了多边主义对应对全球性挑战的意义。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也为国际社会加强全球治理,应对恐怖主义、能源安全、粮食安全、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等全球性挑战,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重要启示。
《巴黎协定》不是终点,而是完善全球治理的一个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