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逾26%已结行政案行政机关败诉

14.11.2015  12:31

  □ 法制网记者  王春         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半年来,行政审判发生了哪些变化?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行政诉讼收案已超过2014年全年,达5688件,同比上升144.3%。已结的4663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48件,败诉率达13.9%,判决结案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更是高达26.73%,为近7年来最高。 今年5月1日起,新行政诉讼法与立案登记制同步实施,浙江法院行政案件收案量出现前所未有的井喷式增长。5月1日至7月31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903件,同比增长217.83%。         杭州、温州、宁波、金华收案合计占总量的68%,11个地级市有7个收案数同比增长超过200%,其中嘉兴增长最高,为383%。各地中院一审案件增长迅速,丽水、台州、嘉兴、宁波4家中院分别同比增长1600%、1200%和1060%、880%。         据分析,行政案件井喷一方面是群众对新法充满期待,诉讼热情高涨,维权意识增强;另一方面是有些行政机关对法院依法监督还不适应,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新法的相关规定。   浙江高院副院长高杰介绍说,近年来,浙江不断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各地异地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丽水、湖州两地区继续推进相对集中管辖,为行政审判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湖州中院自2014年6月起将全市两区3县的一审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德清法院集中管辖以来,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343件,为历年来最高,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比例达30%。 记者从多家基层法院了解到,行政一审诉讼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涉民生类案件分别占总数的62.7%和半数左右。         随着浙江“三改一拆”重点项目的推进,各种矛盾凸显,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拆违案件激增,共27件,占总收案数的35%,而去年同期并无此类型行政诉讼案件。         浙江高院行政庭庭长蒋中东介绍说,新法实施后,行政协议案件、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案件、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等新类型案件陆续起诉到法院,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新挑战,众多疑难法律问题亟待解决,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指导。   据介绍,截至7月31日,全省法院已受理行政协议案件161件。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协议案件立案受理范围难以把握,以前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不明确;行政协议案件的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缺乏明确规定;行政协议中的相对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如何处理等均亟待明确。         法院审理281件复议机关当共同被告的案件发现,存在同一案件要审查两个被告的两个行政行为,工作量和难度均增加;原行为机关与复议机关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如何具体操作,两者意见不一致如何处理等问题。         “告官不见官”是过去行政诉讼中经常面临的尴尬局面,新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升为法定义务,浙江省各级法院严格落实新法要求,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效明显。 5月1日至8月底,诸暨法院、龙湾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分别达到95.5%和96.4%。         9月22日,三门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行政争议案,三门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王伫球出庭应诉。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他充分尊重原告的表述意愿,以证据与法律说服原告,解开了他们的心结。         乐清法院积极推动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法治乐清”考评,今年已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55件,共有61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100%。         尽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较好效果,但从全省情况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仍需努力。据分析,人民政府特别是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较少,多委托涉案领域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出庭;一审案件比二审要好,复议机关当共同被告案件复议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很不理想;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庭应诉效果有待提升。 近年来,浙江法院受理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仍居高不下。去年,全省法院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1607件,是同期行政诉讼案件的4.48倍。今年上半年,共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95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6%。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类案件以国土领域尤为突出。温岭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占台州法院系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总数的74.5%,其中国土案件占61.8%。         在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工作中,浙江法院全面落实房屋征收领域的裁执分离,全力推进国土领域的裁执分离,重点突破环保领域的裁执分离。         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共适用裁执分离机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4755件,占同期非诉行政案件总量的22.01%,涉及房屋征收补偿、违法建筑拆除、环保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         据了解,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国土拆除违法建筑、环保责令停产停业等风险较大又“无利可图”的案件积极性不高,浙江法院推进裁执分离渐入瓶颈期。针对国土领域清理出的大量非诉执行积案,浙江高院明确要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并将尽快出台依法处置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的司法政策。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